关于2014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预申报及课程录像录制工作的
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3-6-20 9: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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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4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预申报及提前做好视频录像摄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预申报2014年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须按照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要求,持续更新和完善课程教学资源;根据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改革;课程资源系统完整,丰富多样,特色鲜明,实用性强,适合网络公开传播共享。
(一)课程负责人及建设团队
课程负责人原则上由原各级精品课程的负责人继续担任,如因特殊原因更换负责人,须经课程所在学院研究确定新负责人,并由新负责人主持完成该课程的升级改造任务。
课程负责人可根据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需要,对课程团队进行适当调整,吸收擅长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课程共享使用的人员参加。
课程负责人及建设团队的变更随此次申报材料统一报学校教务处,由学校审定。
(二)课程资源
推荐课程须依照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提交课程基本资源和拓展资源(具体内容见教育部网站)。课程基本资源须系统完整,能充分反映本课程教学特点、建设优势和特色,具有通用性、易用性、交互性、科学性和可扩展性。提交的所有课程资源须符合《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范围
列入吉林省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课程皆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申报材料和推荐时间要求
课程申报人于2013年7月3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见附件,一式一份),电子文件发送chengyin@jlu.edu.cn。
三、相关政策
实施金沙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入选省和国家级的课程分别由吉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给予“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荣誉称号和经费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有关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遴选和共享工作,建立规范程序,采取激励保障措施,制定建设计划,并将各级精品课程的转型升级作为2014年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工作重点。
(二)学院是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的主体,必须建立精品资源共享课等开放课程的质量保证和监控机制,学校和课程建设团队要对提交和更新的课程资源质量负责,保证课程资源不存在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杜绝不适宜网络传播的资源上传,所有资源确认无误后方可提交。
五、技术支持
1.学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作组将配备技术人员负责网络申报工作的技术支持和课程评审遴选的技术服务。
2.精品课程网站原则上依托金沙课程中心建设(校内办公主页有链接),所有课程资源应在2014年6月底前完成迁移工作。
3.经学校评审通过后,课程负责人应在课程正式授课半个月前确定录像拍摄计划,并与教育技术中心联系确定。2013年短学期、秋季学期、2014年春季学期,教育技术中心将根据申报课程实际需要,安排专人协助课程负责人拍摄课程全程录像。
六、联系方式
所有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咨询电话:85166422,联系人:刘成荫。申报书电子文件发送电子信箱:chengyin@jlu.edu.cn。
技术支持和服务联系方式:张鹏,电话:85166250、13331697619,电子信箱:zhangpeng@jlu.edu.cn。请各学院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学院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附件: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
教务处
二○一三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