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认真贯彻我校《开展科研经费自查自纠“回头看”暨迎接教育部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我校《迎接教育部科研经费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校发[2013]118号)和《关于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校党纪发[2013]7号)要求,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回头看”及迎检工作,请各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签订《金沙教学科研单位履行科研经费监管职责承诺书》。
2.组织填写《金沙科研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3.梳理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资料,形成文件汇编备查(同时提供电子版)。
4.请于6月25日前将承诺书、自查表汇总后统一报送纪委办公室(行政楼1127室),联系电话:85167449
附:《金沙科研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
金沙科研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表.doc
纪委办公室
监 察 处
2013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