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1-4-7 19: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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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博士后培养单位:
现将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韩博士后交流计划”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5月10日前将其全部材料送交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庄泽林
联系电话:0431-85166377
办公地点:金沙行政楼423室
金沙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
附件
附件1--“中韩博士后交流计划”赴韩人员推荐表.doc
附件2--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韩博士后交流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Application for Chinese Scientists.doc
附件4--“中韩博士后交流计划”选派须知.doc
附件5--中韩两国关于“中韩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的谅解备忘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