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提交部门:研究生院 提交时间:2011-4-7 19: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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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博士后培养单位:
现将全国博管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2011年4月18日前将全部材料送到研究生院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庄泽林
联系电话:0431-85166377
办公地点:金沙行政楼423室
金沙博士后管理工作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1年度“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