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09年度各级实验教学中心校内评审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09-5-31 13: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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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09〕50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遴选2009年度金沙校级重点建设实验教学中心及申报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校教字〔2009〕41号)精神,学校将于近期对我校申报2009年各级实验教学中心的单位进行校内评审,具体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形式及时间安排
此次校内评审采用审查申报材料、现场答辩及实验教学中心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答辩会时间:6月3日上午8:30分开始
答辩会地点:行政楼520会议室
现场考察时间:6月4日全天
二、评审要求
1.申报各级教学中心的单位须于6月1 日下班前提交《2009年度实验教学中心申报信息表》(一式一份)及《申请书》(一式十份),过时不候。
2.申报省级及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单位须进行现场答辩。各实验教学中心负责人利用PPT讲稿作现场陈述(时间12分钟),并根据需要接受专家现场质疑(时间3分钟)。
3.现场考察时间为每个中心30分钟,请各单位指定相关人员做好引领讲解工作。
4.答辩顺序及现场考察顺序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转发范围:校内各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