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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第二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的通知

日期:2009-05-31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开展本科第二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09-5-31 14:29:07 字号:

校教字〔2009〕48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对本科教育的新要求,不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本科教学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第二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

一、立项内容

本科第二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主要包括研究性教学改革、考试方法改革试点、跨学科综合性和方法性课程创建、主干课程网络资源建设和跨学科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等五个方面的改革和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改革基础,体现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连续性。在项目研究中要着重对项目改革前期工作的总结和积累,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重大的突破性进展。

2.申报项目的实施必须对推进教学改革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具有针对性、突破性和可操作性,并产生显著的预期成果。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应对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学术研究动态等相关政策等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的研究成果;有团结协作的学术研究团队。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教授职务,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为保证项目的统筹和实施,第二、五类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当由学院负责人或相应的基地、实验中心、系负责人担任。

三、申报程序

1.为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各单位要结合《金沙本科第二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指南》和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确定更有针对性的改革内容,精心推选出选题立意高、改革力度大,并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研究项目。

2.各单位须对项目选题进行精心论证,确定项目申请人,同时填写《金沙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向学校申请立项。

3.各学院要做好动员,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初评,对申报项目提出评价意见,对项目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践意义等提出推荐意见。

4.凡批准立项的项目应成立课题组,项目研究实行组长负责制。学校对项目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学院应对批准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和经费支持。

5.项目于2009年7月起实施,原则上要在2011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要求时间

1.各单位要做好项目的申报和初评工作,并于6月19日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上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6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联系人:李新宇 电话:85166422

附件:1. 金沙本科第二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指南附件一:金沙本科第二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指南.doc

2. 金沙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请书 附件二:金沙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金沙教务处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1. 附件一:金沙本科第二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指南.doc
  2. 附件二:金沙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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