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日个人申报,学院选聘工作小组审查。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者填写相关表格,向学院提出申请,接受学院选聘工作小组审查。
2、7日上午,审查通过者向学院工作小组提供《金沙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纸本材料15份(要求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代表性三部(篇)成果1份(原件复印件均可),电子文件一式一份。
3、7日下午,召开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初评和向学部推荐。
4、8日公布拟推荐名单。
5、11日上午被推荐人向学院工作小组提供《金沙申请担任博士生指导教师简况表》纸本材料20份(要求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电子文件一式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