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科第三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的通知
教学研究科 发表于2011-06-24 15:01:11 点击:14
校教字【2011】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建设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对本科教育的新要求,不断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推进本科教学可持续发展,努力构建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本科第三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
本科第三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主要包括研究性教学改革项目、高水平教学团队建设项目、创新实验(实践)教学体系改革项目、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和模式项目、网络环境下的学生自主学习模式项目、自选项目等六个方面的改革和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具有良好的改革基础,体现教学改革与建设的连续性。在项目研究中要着重对项目改革前期工作的总结和积累,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取得重大的突破性进展。
2.申报项目的实施必须对推进教学改革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具有针对性、突破性和可操作性,能够运用于教学改革实践,并产生显著的预期成果。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应对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学术研究动态等相关政策等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曾做过相关课题的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的研究成果;有团结协作的学术研究团队。
3.除自选项目外,负责人应具有正教授职务,具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
三、申报程序
1.为确保项目的针对性,各单位要结合《金沙本科第三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指南》和本单位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确定更有针对性的改革内容,精心推选出选题立意高、改革力度大,并具有重大实践意义的研究项目。
2.各单位须对项目选题进行论证,确定项目申请人,同时填写《金沙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请书》,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向学校申请立项。
3.实行学校和学院两级管理。所有申报项目都要在学院内进行初评,各学院要做好动员,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初评,对每个项目提出评价意见,综合项目研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实践意义等提出推荐意见。
4.凡批准立项的项目应成立课题组,项目研究实行组长负责制,学校对项目的落实进行指导和监督,学院对批准的项目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
5.项目于2011年8月起实施,原则上要在2013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申报时间
1.各单位要做好项目的申报和初评工作,并于8月22日前将本单位申报项目(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文档)上报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2.8月下旬,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
联系人:李新宇 电话:85166422
附件: 1. 金沙本科第三批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立项指南
2. 金沙教育教学改革重大项目申报书
金沙教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