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事》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人员选拔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申报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按照《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申请人请查阅国家留学网(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相关内容。
三、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之后也不可以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四、日程安排
1.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8月27日(星期二),个人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金沙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表格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管理”专区下载)。
2.8月28日(星期三)——30日(星期五),各中层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人选,汇总外语考试成绩证明、邀请函等复印件相关材料填写《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2人以上请排序,表格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管理”专区下载),同时报送电子版quyj@jlu.edu.cn),与《登记表》一并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3.9月2日(星期一)——9月19日(星期四)学校审查并确定人选,在校园网上公布拟推荐人选名单。
4.9月20日(星期五)——9月24日(星期二),拟推荐人员通过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相关表格(填报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提交后打印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将拟推荐人员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栏由所在单位负责人代替学校手写相关内容(不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也不能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上报电子版到:(quyuji@jlu.edu.cn)】。《专家评审意见表》、《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和《科研成果清单》及其佐证材料一并送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内容审核,即人文社科类到社会科学处审核,自然科学类到科学技术处审核,教学类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审核。
5.9月25(星期三)——26日(星期四)下班前,拟推荐人员将正式表格原件及其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材料均使用A4复印纸打印,申请表第1页粘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职称证书”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用曲别针别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统一履行学校签字、盖章等手续,并由学校审核后统一上报留学基金委。
五、有关说明
1.请各单位仔细阅读国家留学网中的相关内容,由主管院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指派同行专家指导申报教师选择适合本学科、专业发展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出国留学项目,协助申报教师完成项目申请中的出国学习或研修目的、具体研究课题及工作计划等相关内容的论证、审核及材料的组织和申报工作,确保本单位录取人数。
2.申请人如是“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11工程”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国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成员的,请在《汇总表》《申请表》及《一览表》的“备注”栏内注明平台、基地、实验室、学科名称。
3.各单位及申请人申报前请事先登录国家留学网,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提早填写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各项栏目。尤其是“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研修计划”等栏目。
4.申报材料若填报不实,将取消本次申报资格,并在下一年度减少所在单位派出人数,申请人停止一年申报出国项目资格。
5.申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请咨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
联系电话、传真:85167447 联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3年8月22日
附件:
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网上报名申报材料要求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使用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拔工作〔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网http://www.csc.edu.cn→《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网上报名系统填写要求如下。
一、在网上填报时,应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中的相关栏目如实填写,经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1.“申请项目名称”从“申报项目列表”选定后,“受理机构名称”在“受理机构列表”中显示,选择“金沙”。
2.“现工作单位”栏须填写“金沙XXX学院(中心/实验室/所)”。
3.“所在部门”栏须填写“XXX学院(中心/实验室/所)”, 尽量填写详细。
4.“工作单位地址”按所在单位能够邮寄到的地址,但要详细填写,可与“现工作单位”栏一致。
5.“单位类别”填写“高等院校”。
二、“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各项填写如下:
1.单位名称:金沙
2.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3.联系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4.电话:0431-85167447
5.传真:0431-85167447
6.电子邮箱:quyuji@jlu.edu.cn
7.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
8.邮政编码:130012
9.此表由被推荐人员所在单位代学校手填写相关推荐意见,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不签字,不盖章。
表格见校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