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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考试教育的通知

日期:2013-05-24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开展诚信考试教育的通知 提交部门:招生办公室 提交时间:2013-5-23 16:11:31 字号:

校内各单位:

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将于6月7日至9日进行,为了维护考试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实现平安高考的目标,防止我校学生和教职工参与高考违纪作弊行为,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诚信考试教育活动,使我校学生和教职工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不参与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使考生家长正确认识严厉整治考风考纪的形势,不支持、不协助、不纵容、不参与考试作弊;在全校保持“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风尚。

二、活动安排

1.活动范围:校内各单位

2.参加人员:各单位所有学生和教职工

3.活动时间:2013年5月24日—年5月31日。

4.活动形式:针对学生和教职工分别召开专门会议

5.活动内容:

宣读学校《关于开展诚信考试教育通稿》,组织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和“六个严禁”、“五个一律”等有关规定要求,号召师生员工举报或清理校园内涉及高考的非法小广告和有害信息,全面净化校园诚信考试环境。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院、部处室主要领导对单位诚信教育活动负总责,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对学生教育活动负责,扎实有效地开展教育活动。对活动开展走过场、教育不到位,导致学生和教职工发生违纪舞弊行为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2.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做到所有学生和教职工诚信教育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加强在校学生的监管,严防参与高考舞弊行为。

3.形式多样,注重实效。希望各单位利用各种党团活动和学生活动、校园网、宣传栏、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等形式,持续开展诚信教育和安全法纪教育活动,在思想上产生触动,在行为上形成约束。

4.各学院将诚信考试教育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通过邮件于2013年6月3日前报学校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王 曦

电 话:85166420

邮 箱:wangxi2010@jlu.edu.cn

附件:

1.《金沙关于开展诚信考试教育通稿》

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的意见》

4.“六个严禁”和“五个一律”等有关规定

纪检办公室

宣传部

人社处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处

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1. 金沙关于开展诚信考试教育通稿.doc
  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doc
  3. 关于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考风考纪管理的意见.doc
  4. 六个严禁和五个一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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