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3年度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
和校级培育项目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3-5-23 14: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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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3]32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2〕53号)的相关规定,及《关于开展2013年度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3〕6号)要求,2013年3月以来,各学院组织了项目论证、评审工作。全校共推荐创新训练项目1019项,创业实践项目6项,创业训练项目7项。经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审核,确立2013年春季学期创新训练国家级培育项目479项、校级培育项目537项,创业训练校级培育项目9项,创业实践校级培育项目4项。
为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完成质量,根据以往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运行情况,今年起将采取以下强化管理措施:
一、立项工作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确定国家级培育项目和校级培育项目春季学期学院组织对本院项目以答辩方式进行评审,确定推荐顺序;在此基础上,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分级培育。各级培育项目数的确定基于以下因素:申报项目数量、实验班学生申报数量,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级大学生课外科技实践示范基地,其他有利于大学生自主实践的支持因素。
第二阶段,确定国家级项目和校级项目秋季学期(9月上旬)分学院和学校两级对各级培育项目以答辩方式进行学期检查,检查评价结果作为确定等级依据。国家级培育创新训练项目约有50%遴选确立为国家级项目,校级培育创新训练项目可以经学院、学校评审组特别推荐晋升为国家级项目,其他项目确定为校级一类、二类项目。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校级培育项目,将分别确立为国家级、校级一类、校级二类。
二、项目管理实施动态机制
学校对各级项目实施动态管理机制。学期检查或结题评审实施量化评价办法。依照评价成绩,各级项目中5~10%晋升或降级、直至终止。校级一类项目成绩在前5~10%的,可以晋升为国家级;校级二类项目成绩在前5~10%的,可以晋升为校级一类;国家级项目成绩在后5~10%的,将降至校级(一类或二类)项目;校级一类项目成绩在后5~10%的,将降至校级二类项目;校级二类项目成绩在后5~10%的,视具体进展将被延期、直至终止。
为了加强项目组团队协作精神培养,推动参加者参与项目程度,每次项目学期检查及结题评审,答辩承担者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或学院“工作组”随机指定,项目组全体成员均须参与评审过程。
各学院“创新创业计划工作组”自通知之日起,要进一步营造创新创业教育氛围,积极创造实践条件、督促指导教师、加强项目管理,促成项目实施计划的顺利执行,达到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目的。
附件1:创新训练国家级培育项目名单
2:创新训练校级培育项目名单
3:创业训练校级培育项目名单
4:创业实践校级培育项目名单
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 附件1:创新训练国家级培育项目名单.doc
- 附件2:创新训练校级培育项目名单.doc
- 附件3:创业训练校级培育项目名单.doc
- 附件4:创业实践校级培育项目名单.doc
转发范围:校内各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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