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按校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通知要求,学校将开展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
一、申请资格
2007年至2012年间在我校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所办理的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丢失或损毁人员。
二、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a.证书遗失需补发的,需提供省级公开发行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原件。
b.证书信息有误需换发的,需将证书原件交回。任教学科信息有误的,需提供认定时所提供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号变更的,需提供派出所证明;如有其他情况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三、因本次补发换发有严格的时间安排,请各位老师务必于2013年6月3日(星期一)前将材料报到办公室。学校将对材料汇总,统一办理。
联 系 人:蔡春华 联系电话:85166075
附件:见校内办公5月9日人社处下发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