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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2011年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学生信息审核工作

日期:2010-05-18 点击数: 来源:

经研究生本人提交、培养单位审核,2010-2011年助学贷款续贷款的前期工作已经结束,为了更好地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以便进行现场办公,现就续贷款后续工作安排如下: 1、现将 “金沙2010-2011年助学贷款续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发送至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邮箱中(请申请续贷同学到研究生秘书处进行审核)。同时,请各培养单位务必细致审核本单位“金沙2010-2011年助学贷款续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中的研究生个人续贷款信息,经确认无误后由学生本人签字,确定续贷款学生最终名单,名单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审核表中信息如有遗漏或错误,请研究生秘书在第一时间与研究生管理处联系。名单一经确定各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或删减,续贷工作将以此次核准后的信息为准。

2、请各培养单位于5月19日(周三)16:30之前,将审核后的“2010-2011年度助学贷款续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本交送到研究生管理处(行政楼415)(邮箱252283119@qq.com)。

联系人:毛清旭

电 话:85166341

研究生管理处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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