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字〔2010〕63号
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学校重要的教学资源。为稳定我校教学秩序,规范相关部门及教学单位借用教室的程序,方便广大师生使用,同时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资源的有效利用,依据《金沙教室使用与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借用规定。
除由学校明确规定归属相关学院或其它直属部门管理的教室外,金沙本科生公用多媒体教室、普通教室和语音教室均由教务处校区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使用批准权在教务处各校区办公室。
一、借用程序
校内各单位临时借用教室,需到教务处网站下载《金沙本科生公用教室使用申请表》,认真填写并由申请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对活动进行严格审核并加盖公章,借用者持一份《金沙本科生公用教室使用申请表》到教务处各相应校区办公室办理借用审批手续,经校区办公室审批出具《金沙本科生公用教室使用通知单》后方可使用。教务处保留对借出教室使用的监督权。
借用单位主管部门意见一栏内,学院按活动类别分由各学院主管副院长及副书记审核签章;学生工作部相关活动由学生工作部校区副主任或相关副部长审核签章;社团、学生会等活动由团委相关副书记进行审核签章;就业指导中心相关使用教室由就业市场科有关负责人进行审核签章,其他学校职能部门由相关负责人审核签章。
二、教室借用注意事项
1、未经教务处校区办公室允许,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本科生公用教室进行未经批准的活动。凡未经允许擅自占用教室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者,将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相关责任。
2、不得以教学活动或学生社团活动等虚假名义申请教室,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改变经审核批准过的教室用途,不得将借用教室转租(借)给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利用公用教室从事非公益性活动或盈利性宣传活动。若有违反,一经查实,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单位进行全校通报或取消该单位本学期申请教室使用资格。
3、多媒体及语音室技术支持和设备维护由教育技术中心各校区多媒体设备管理室负责,任何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装多媒体教室的设备。
如使用多媒体设备请提前二天到各教学楼多媒体设备管理室上交《金沙本科生公用教室使用通知单》,使用时领取多媒体钥匙及麦克等物品。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多媒体教室所用设备且归位上锁,并将钥匙和麦克及相关物品归还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因没有及时上锁或归还等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由相关借用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负责赔偿;影响教学秩序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责任。
不使用多媒体设备的请将《通知单》张贴于教室门外。
4、学校遇有重大考试或工作安排时,各校区教室的使用由教务处校区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度,已借出的教室也应服从安排,自行暂停或延后活动。
期末考试期间,教室作为考场和学生自习场所,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原则上不予借用。
5、各借用单位应服从学校安排,按教务处校区办公室排定的时间及教室进行使用,不得擅自变动使用用途,更改活动时间或地点。若因故没有使用的,应立即向校区办公室办理注销手续。
6、借用教室人员要保持教室清洁卫生,不准吸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不准在教室的门窗、课桌和墙壁上涂写及随意张贴各类广告等,并要保持教室原样。
本教室借用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在教务处。
附件:《金沙本科生公用教室使用申请表》
教 务 处
二○一○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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