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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8年春季学期创新训练优秀项目评审会暨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答辩会的通知

日期:2019-05-06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1253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9]8号),学校决定于58日下午举办2019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训练”优秀项目评审会暨“创业训练”项目结题答辩会,通知如下:

一、分组情况

按照参评项目所属学科与专业,考虑申报数额与项目参与人所在校区,“大学生创新训练”优秀项目评审分为八组,创业训练结题项目一组,分组汇报及答辩时间、地点如下:

第一组: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文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考古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5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李四光楼209室;

第二组:经济学院、法学院、行政学院、商学院、管理学院、公共外交学院,5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李四光楼307室;

第三组: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临床医学院、口腔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5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李四光教学楼309室;

第四组:机械与航空航天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学院、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58日下午1330,南岭校区逸夫教学楼A103室;

第五组: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新能源与环境学院,58日下午1330,朝阳校区水工楼417室;

第六组:数学学院、物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5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李四光教学楼318室;

第七组: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5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李四光教学楼313室;

第八组:动物医学学院、动物科学学院、植物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58日下午1330,和平校区图书馆二楼报告厅;

创业训练结题项目:58日下午1330,中心校区唐敖庆楼D314

二、评审形式及要求

参评各项目组全体成员提前半小时到汇报会现场,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每个项目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回答专家提问时间不超过3分钟,不参加本次汇报答辩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欢迎热衷于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同学参加旁听。

附件:1.创新训练参评优秀项目分组名单

    2.创业训练申请结题项目名单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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