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19]48号
校内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学校修订了《金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经2019年1月10日学校第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金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19]48 号)
金沙
201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