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上午8:00,“什么是好生活”哲学一流学科学生工作坊在东荣大厦A908举行。工作坊由我院副院长曲红梅教授主持,哲学系尼古拉斯•赖默尔博士出席了此次活动并参与讨论和点评。本次工作坊全程以英文为工作语言,由2017级哲学系全体学生组成的9个小组,分别站在柏拉图、伊壁鸠鲁、马克思、亚里士多德、麦金太尔、边沁、彼得•辛格、康德和罗尔斯的立场,对“什么是好生活”进行了集中讨论。
首先,曹博文、张翊萱、乔剑楠和史修元四位同学从柏拉图的立场来回答什么是美好生活,以及美好生活和道德生活关系的问题。他们认为,完美的幸福是沉思和理解神性,在这个意义上道德生活即是美好生活。谢芳同学紧接着提出了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生幸福需要满足许多条件。幸福指的是人活得好,做得好,过得兴旺发达。一个有德性的人在做体现德性的事情时能从中得到莫大的快乐,只有这样的人才是幸福的。周晋可同学随后站在彼得•辛格的立场提出了不同见解,认为好生活就是满足和实现命主的偏好。邓慧同学站在伊壁鸠鲁的立场,认为人的生活是自由的,作为自由的个体,人们可以运用审慎的思考去衡量每一件带来快乐或者痛苦的事情,使得我们的灵魂得到最大程度的安宁,驱除痛苦,寻求快乐。陶知祺同学从边沁思想出发,认为我们所能达到的最大幸福生活就是美好生活,道德是一种理性的幸福,生活在道德生活中,美好的生活也会得到提升与升华。崔可愚同学指出,麦金太尔把实践定义为一种复杂的社会活动。在这种活动中参与者获得一种内在利益,并通过这种实践达到卓越。王世强同学站在马克思的立场,认为从人的存在和生活的角度来看,人的劳作及其创造性活动、人作为关系性的存在以及人要过有意义的生活和对生命价值的追求,都决定了人要过一种有道德的生活。颜梓良同学以康德的立场提出,为了防止道德被败坏,需要建立判断道德的最高标准;只有在确立普遍的道德法则之后,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吴春花同学代表罗尔斯小组发言,主要谈论的是康德和罗尔斯的观点之间的一致性。罗尔斯想要构建的是一个目的王国,这个目的王国当中的人们都是作为理性平等的自由存在物,人们根据他们所选择的两个正义原则来进行行动。
在大家发言的过程中,曲红梅老师和Nicholas Rimell老师都给予了关注与点评。最后曲红梅老师希望我们今天走出908会议室后也能继续对美好生活进行探讨。(颜梓良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