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肯定我校教师在本科教学中做出的突出贡献,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投入本科课堂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依据《金沙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奖励办法》(校发〔2019〕19号),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审奖励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设置“卓越奖”和“优秀奖”两个奖级,每学年评审奖励一次,“卓越奖”不超过50名,每人奖励3万元;“优秀奖”300名,每人奖励1万元。学校对获奖者发放教学业绩奖励津贴和荣誉证书。
二、申报与推荐
1.个人申报与学院推荐相结合。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遴选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由学院以等额有序推荐方式向校教学委员会办公室进行推荐。各教学单位推荐人选数量见附件。
2.学校教学委员会成立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专家组,根据学院推荐人选,评选产生课堂教学质量“卓越奖”,审核通过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
三、评选条件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依据《金沙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奖励办法》(校发[2019] 19号)文件精神予以评选和推荐。学院在遴选推荐过程中,要把握正确的评审方向,以本科课堂教学效果为重点,综合考核候选人长期以来的本科教学投入、贡献和工作业绩,突出对候选人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评价。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教师实际教学水平和教学贡献为依据,重点推荐长期坚持在本科教学一线教师,突出课堂教学效果,坚持高标准选拔,宁缺毋滥,反对“五唯”化模式评审,凡本人参评的按回避原则不能参加教学委员会投票评选。
四、报送材料
各单位请于8月27日前,将《金沙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表》(一式三份)和《金沙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一览表》(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上述电子版材料文件同时传送至jxk@jlu.edu.cn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成荫,电话:85166422。
附件:
1.金沙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表
2.金沙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推荐一览表
3.金沙2018-2019学年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名额分配表
4.金沙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奖”评选奖励办法
教务处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