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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6-19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专)科教学工作安排,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周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2020年7月3日。结合本学期在线教学实际,为强化在线教学课程考核全过程管理,严格周密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现就本学期期末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针对在线考试特点,严格规范考试管理

为全面加强在线教学课程考核管理,请各教学单位按照《金沙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校教字〔2016〕103号)和《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在线教学课程考核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0〕25号)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细化在线考试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在考试命题、试卷管理、考务组织、监考安排、试卷评阅与复核、成绩评定与登录、试卷分析、考试材料归档等各环节中的严谨和规范。

在线考试要注重考核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鼓励采用非标准答案考试;各单位根据课程性质和在线教学实际,确定在线考试的具体方式、流程及考试平台;尽量采用在线教学的考试平台,保证考试高效、客观。

二、加强学生考前动员,强化诚信考试教育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疫情期间线上考试诚信教育和心理疏导,鼓励引导学生自主考试能力,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念,诚信考试。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中关于诚信教育要求,营造和谐健康的考试环境,提高诚信考试意识,努力在我校形成“诚信考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良好氛围。

三、严密考务安排,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

(一)课程考试时间要严格按照教学进程安排。教学单位考试日程安排要合理得当,考试日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二)课程考试的具体安排工作由任课教学单位负责落实,共同课由各教学中心统一安排,各校区教务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配合和安排。

(三)各校区教务办将考试日程安排进行汇总,并将2020年6月19日下班前上报本学期考试周内全部考试日程安排,以便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检查。

(四)线上考试的所有课程试卷必须做好存档。

四、严抓考风考纪,创造良好考试环境

期末考试期间,校级督导专家、教务处、各校区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巡检组,开展在线考试巡查,监督考试组织是否规范,及时反馈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在线考试前需在考试群向学生强调考试纪律。考试过程中发现学生的违纪、作弊行为,监考教师要及时制止,并在《考场记录》中写清有关情节,填写《金沙学生考试违纪(作弊)记录单》。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将两份记录单原件上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需在该科目考试结束当天,将违纪、作弊行为全院公示,并将两份记录单原件以及物证等材料上交各校区教务办公室,统一汇总报送教务处审查,最终由学校学生工作部依据违纪情节进行处理。

五、严格试卷评阅制度,保证成绩评阅的及时、公正

各教学单位要按时完成试卷评阅工作,并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特别强调要严格做到直系亲属阅卷回避制度,即若有教师的子女参加考试,其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为该课程任课教师的,务必回避该课程试卷判阅及成绩评定工作。

因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涉及毕业生离校,要求各教学单位务必于2020年7月6日11:00前将毕业年级所有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联系人:于萌

联系电话:85166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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