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我校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金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发〔2021〕307号)和各学院推免学生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推免生成绩核对和学业成绩排名的有关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绩核对
请各教学单位抓紧对2018级(五年制2017级)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统计,组织学生网上课程成绩核对工作。
核对学生课程成绩的起止时间是从学生入学至第三学年课程结束(五年制为第四学年),保证学生成绩的准确无误。对申请复核第六学期(五年级第八学期)成绩的申请,各学院请按学校相关程序和要求在9月3日16:00前向教务处教务科提交完整材料。9月4日学生成绩系统关闭,学生网上的成绩将作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排序的主要依据。
二、推免成绩要求
推免成绩是由学生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和素质类项目(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加分成绩构成,要求全部成绩必须通过。
(一)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3及以上。
申请常规推荐、“直博生”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二)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三)成绩排名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排名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排名。
(四)校际交流学生的推免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具体咨询教务处合作培养科。
(五)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六)学院指定的限定选修课程确定后须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纸质版(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9月3日16:00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三、学业成绩排名要求
学业成绩指《培养方案》要求的前三学年(五年制为前四学年)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GPA),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I、IV计入学业成绩排名,军事教育、体育不计入学业成绩排名。
全校所有应届毕业学生均须参加本专业的学业成绩排名,其中:
常规推荐的普通班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25%的学生学业成绩为选拔线;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学生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卓越人才教育计划”所在专业的学生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30%的学生学业成绩为线。
“直博生”推荐、“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要求与常规推荐的排名要求相同。
各学院学业成绩排名须包含所有学生,明确标注各专业准确的选拔线,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纸质版(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按照教务管理系统中排名的格式于9月8日11:00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四、其他有关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本次推免工作和当前的成绩核对、学业成绩排名和选拔线确定等工作,保证公开、公正、公平。
2.各教学单位要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规定,维护推荐免试工作的严肃性,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
五、联系方式
教务科 刘桃冶 85166415
于 萌 85166415
合作培养科 袁晓莹 85166253
教 务 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