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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评选优秀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6-07 点击数: 来源:
2021年06月07日 09:40   教务处

校教字[2020]61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21]20号)要求,各教学单位完成结题鉴定工作,并推荐优秀候选项目164项,2020年秋季结题推荐优秀候选项目15项,根据《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与2020年秋季学期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评选优秀项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评选优秀项目采取汇报答辩形式,参评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汇报时间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二、评选分组
 依据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原则,兼顾学生所在校区,评选共分八组,分组、汇报答辩及地点详见附件。
 三、评审参考标准
 1.项目完成立项要求,具有原创性;
 2.项目研究对象、应用理论、实验方法、实现路径具有创新性;
 3.项目完成成果体现实际应用价值或研究价值;
 4.项目具有显著性标志成果如公开发表文章、专利、实际应用情况等。
 附件: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评选优秀项目分组名单及答辩地点

教  务  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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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新训练”评选优秀项目分组名单及答辩地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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