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满足学生多元化成长需要的培养体系,从2018年起,学校决定实施学院内按专业类招生培养改革。根据《金沙关于大类培养专业分流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611号)、《关于2019级专业类本科生春季学期专业分流的通知》(校教字〔2020〕58号)的有关精神,学院制定了《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大类培养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尊重意愿与成绩择优相结合。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本科入学后的学业成绩,在所属专业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自由选择与规模控制相结合。在最大限度提高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的基础上,提供充分的选择机会,同时要有利于教学的组织与实施,实现教育资源优化配置。
3.专业优化与适当保护相结合。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结构的学术生态、社会需求和专业布局的合理性等因素,推进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4.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平平等、考试成绩公正准确。
二、组织机构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田毅鹏
成 员:王福生 刘 威 徐晓海 张仕平
负责制定学院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
2.争议处置小组
组 长:李佰志
成 员:赵 洁 刘培强
负责对专业分流的规范性进行监督。
三、分流时间
2021年5月10日-2021年7月16日
四、分流依据
学生按照其在专业大类第一学期的必修课、限选课平均学分绩点排名,结合自身专业兴趣爱好,自主申报专业志愿。
五、专业分流计划及日程安排
2020级社会学类分流为社会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三个专业,其中社会学专业人数设定为27人,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数设定为26人,社会工作专业人数设定为25人。
1.2021年5月10日-15日,学院工作组制定完成《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专业分流计划》,并经院教学委员会和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2.2021年5月15日前,上报《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和《金沙集团1862cc成色专业分流计划》至学校教务处备案。
3.2021年5月17日学院公布本单位《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4.2021年5月25日前,学院按照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对学生进行排名并公示。学生按照公布的专业分流计划,结合个人志愿和学分绩点排名,自愿填报专业志愿,开展专业分流考核工作。
5.2021年6月15日前,学院完成专业分流工作,专业分流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教务处办理学籍变动手续,依据专业分流情况重新组建班级,并按照新的班级相对集中安排住宿,进行日常管理。
为保证本次工作顺利进行,请严格认真遵照以上工作程序,安排做好各阶段工作,涉及专业分流学生的家属教职工采取回避制度。
联系人:本科教学办公室 吴致桥
联系电话:85166361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