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2021年03月30日 13:43
教务处
校教字[2021]21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按照《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15〕142号)的有关要求,学校决定于2021年5月开展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19年度和2020年度按立项计划已完成但尚未申请结题的“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均可申请结题。
二、结题程序
1.结题申请
“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申请结题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5月10日前将《立项申请书》、《结题鉴定书》(附件)、结题报告、模拟运营或实际运营情况等材料纸质版报送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A406),电子版发至fukun@jlu.edu.cn.
2.结题
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审专家组,通过线上(或线下)答辩形式进行结题评审并评选优秀项目(具体时间与采用平台另行通知)。
联系人:付坤 电话:85166413
附件: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鉴定书
教 务 处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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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之“创业训练”与“创业实践”项目结题鉴定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