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发〔2020〕446号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三全育人”理念和主体责任,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进程,促进本科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提升本科教学服务管理水平,激发全校教学管理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新性,学校制定了《金沙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经2020年12月20日第二十九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沙本科教学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吉 林 大 学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