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金沙本科“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项及重点资助项目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08月31日 13:57
教务处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金沙本科“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学校本科“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金沙本科“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项及重点资助项目遴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项范围
首批金沙本科“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
二、申请条件
1.项目通过中期检查;
2.教材书稿已通过出版社审定;
3.教材已出版或已与出版单位签订正式合法的出版合同及出版合作协议。
三、重点资助
学校将对通过结项并获得重点资助的项目追加经费资助,用于教材出版或持续建设工作。具体资助金额参考结项材料中的出版费用确定,上限为5万元。
四、工作流程
1.主编及编写团队提出结项申请,按要求准备结项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同时申请重点资助的项目需参加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各教学单位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
3.学校依托校教学委员会组建专家组,负责本次项目结项及重点资助遴选的评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教学单位应在教材建设工作中切实发挥主导作用,落实主体责任,成立专项工作组有序组织开展结项工作。
2.严格材料审核。各基层党委对编写团队成员的政治思想表现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基层教学委员会严格把好教材内容的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
3.保证工作进度。各单位及项目团队须严格按要求、按时限提交结项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提交不合格的视为放弃本次结项机会。
六、材料提交
1.2023年9月5日前,各教材建设项目负责人根据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提示,线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其中包含教材书稿、出版合同及出版合作协议(需包含出版费用信息)、出版单位出具的审核(出版)证明。所有附件以PDF文件形式提交后,由系统导出《金沙本科“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以纸质版形式与所有相关附件一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已出版教材需提交1本样书用于学校留存(中期检查已提交过样书的不必重复提交)。
2.2023年9月7日前,各教学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结项材料报送教务处教材管理科。
地 址:中心校区鼎新楼A332室
联 系 人:蒋拓
联系电话:85166418
附件:
1.《首批金沙本科“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
2.《金沙本科“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示例)
3.金沙本科“十四五”教材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教 务 处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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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首批金沙本科“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项目中期检查结果.xls 附件2.金沙本科“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结项申请表及相关附件.pdf 附件3.金沙本科“十四五”教材管理系统操作手册.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