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我校人才优势和平台优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推进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工作,现开展“2022年度金沙人民政协理论专项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旨在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整合人民政协理论专家和人民政协实际工作者两方面力量,打造新时代人民政协理论研究和人才培养高地。
二、课题类别及资助额度
课题类别分为委托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委托课题由吉林省政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专项研究领域设立课题,资助经费额度视课题任务量确定;重点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20万元;一般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10万元。
三、成果形式及研究期限
1.委托课题按课题合同完成约定任务,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咨询报告)。课题研究成果须与课题研究内容相一致,并标注“金沙人民政协理论专项研究课题(课题名,编号:×××)字样;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咨询报告)或著作。课题结项成果若为“论文”或“研究报告(咨询报告)”,须至少有3项成果符合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等级分类中的D类以上科研成果标准(若有结项成果符合C类及其以上标准,可适当降低对结项成果数量的要求,发表在《协商治理研究》上的成果视为C类);结项成果若为“著作”,要求公开出版或其书稿由金沙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组织专家鉴定合格并于六个月内正式出版,出版须符合国家和学校对公开出版物的相关规定,如明确标注有“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等内容。咨询报告类成果规范须符合《金沙哲学社会科学报告类成果管理实施细则》(校发【2017】273号)相关规定。
2.研究期限:委托课题研究期限按吉林省政协要求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以论文和咨询报告形式结项一般为1-2年,以专著形式结项一般为2-3年。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须由本人提出申请报送金沙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经相关部门同意后予以批准。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教师均可申报。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具有严谨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善于理论创新,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参与两项课题申请。
4.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应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申报,可在指南方向下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所申报题目不得与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我校已立项的各级各类项目重复。原则上每个指南方向下设立一项课题。
五、课题立项和管理
1.金沙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与学校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课题的立项、检查、验收、结题等工作。
2.课题按照金沙哲学社会科学横向课题管理。
3.申请人应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2】2号)等文件相关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合理编制经费预算。
六、材料填写及报送要求
1.申报课题的教师按要求填写《课题申请书》(附件2),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一式13份(其中原件4份)。
2.各单位科研秘书于3月25日(星期五)下班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版及申报一览表(附件3)汇总后报送金沙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个人申报及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166157
联系邮箱:cppcc@jlu.edu.cn
办公地点:中心校区东荣大厦A1213办公室
附件:
1. 课题指南
2. 课题申请书
3. 申报一览表
金沙人民政协理论研究中心
金沙社会科学处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