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寓安全卫生检查工作,根据《金沙学生公寓安全卫生检查基本标准(暂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室内卫生
1.地面洁净,无污迹、无垃圾;
2.墙面无蛛网、无灰尘;
3.床底、家具整洁,无蛛网、无灰尘;
4.门窗洁净,玻璃明亮;
5.空气清新、无异味。
二、内务整理
1.室内物品摆放整齐;
2.床上用品、被褥等洁净整齐;
3.不随意挂放衣物等物品;
4.室内装饰文明、健康。
三、安全防火
1.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
2.无私拉乱接现象;
3.公寓楼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使用大功率等电器;
4.禁止存放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四、行为管理
1.遵守作息时间,不妨碍他人正常休息;
2.无赌博、酗酒等不文明行为;
3.禁止夜不归宿、留宿外人;
4.禁止私自更换门锁、调换寝室和床位;
5.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宠物。
五、整体布置
1.房间布置舒适整洁,特色鲜明;
2.寝室成员文明、和谐。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