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文件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范本科实验教学运行,提升实验教学水平,确保本科培养方案的完整实施,提高各专业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制定《金沙实验教学中心评估办法(试行)》(见附件1)和《金沙实验教学中心评估标准(试行)》(见附件2),现予发布。
望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1.《金沙实验教学中心评估办法(试行)》
2.《金沙实验教学中心评估标准(试行)》
教务处
2015年12月9日
《金沙实验教学中心评估办法(试行)》.doc
《金沙实验教学中心评估标准(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