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09-3-25 10: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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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09〕20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按照《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08〕56号)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完成质量,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学期检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07年度、2008年度在研的各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二、检查内容
1. 项目进展情况及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2. 项目组成员的精力投入情况及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
3. 项目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4. 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安排;
5. 经费使用情况。
三、检查程序及要求
1. 各项目组负责人须填写《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以下简称《学期检查表》,格式见附件1),左侧装订,一式三份,提交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工作组”。有变更事宜的项目或中止的项目还需填写《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见附件2)。
2. 学院“工作组”负责组织专家对本单位创新实验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填写《学期检查表》中专家组意见。
3. 学院“工作组”结合学期检查情况形成总结材料,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 学期检查时间为2009年4月13日—4月17日。4月15日报院教务办
2. 请各学院于4月20日前将本单位各项目的《学期检查表》及学院“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总结报告(纸质各一份)上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行政楼311室)。
附件:1. 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
2. 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
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 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表.doc
- 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