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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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09-03-16 点击数: 来源: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和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需要,学校党校将于近期举办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请各有关单位从即日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由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按照《中共金沙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办法》(附件1)规定的具体条件选送的学员。

二、学员名额

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推荐的学员名额参照《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培训时间

2009年3月下旬—2009年4月下旬。初步确定,全校集中授课七次,安排在周六、周日上课。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四、培训教材

本期培训采用结合十七大精神编写并重新修订后的教材,请各学院在报送培训名单时统一领取。

五、具体要求

1、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高度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校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和《金沙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的效果。

2、各基层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积极创新管理办法,保证党校教学管理工作井然有序。要指定专人作为培训负责人,并在本期选送的学员中指定1—2名培训联络员(学员分配名额大于100人的要指定2名培训联络员,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报党校办公室),协助做好本单位学员的培训组织工作。要切实加强对学员自学党的知识、社会实践活动、讨论、座谈等培训环节的管理,切实提高学员的培训效果。

3、各单位要认真核定参加培训班的学员名单,指定专人负责填写《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登记表》(附件3),加盖本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公章,于3月16日至3月20日期间送交党校办公室。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电子版文档。

党校办公室联系人:张蓼红 电话:85167738或85167730

邮箱:zlh1017@jlu.edu.cn 办公地址:逸夫图书馆204室

六、其他

1、本期培训为本科生和研究生学员,不包括教职工学员。教职工学员的培训事宜将另行通知。

2、未能通过上期结业考试的学员要重新参加本期培训班方能参加结业考试。

3、本期培训班原则上不再培训2009届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上期学员未通过结业考试的除外)。

附件:1.中共金沙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办法

2.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

3.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登记表

中共金沙委员会党校

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登记表.xls

第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名额分配表.xls

中共金沙委员会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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