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本科生赴浙江大学等高校交流访学的通知
校教字〔2009〕10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与浙江大学等高校签署的本科生交流培养协议,学校将在下个学期从2007级、2008级全日制本科生中选派部分学生赴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等三所高校交流访学,现将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申请访学学校专业要求的我校2007级、2008级本科生均可自愿申请交流访学(访学专业见附件1),申请交流访学的学生需填写《金沙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并交到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
2、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择优有序推荐(推荐表见附件3),教务处综合各学院报名情况及申请学校的相关要求确定选派人选。
3、各学院请于12月15日前将本学院的报名材料(申请表和推荐表)报送到教务处合作培养科。电子版发送到likun2009@jlu.edu.cn。
咨询电话:85166253。
联系人:白老师、李老师。
附件:
1、访学学校本科专业设置
2、《金沙本科生校际交流访学项目申请表》
3、《申请校际交流访学学生推荐表》
教 务 处
200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