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校教字〔2009〕108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实习教学质量,加强实习教学经费管理,提高实习教学经费使用效率,学校教务处与财务处共同制定了《金沙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金沙实习教学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教务处 财务处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