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的补充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09-11-26 15: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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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09〕104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学期检查的通知》(校教字〔2009〕99号)的要求,各学院已于11月9日至15日对本单位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进行了检查。学校将根据项目所属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国家级项目进展汇报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汇报时间与地点
1、项目进展汇报会时间定于2009年11月28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30。
2、汇报地点
第一组(人文、社会科学学部所属学院)前卫南区唐敖庆楼D区314室;
第二组(化学学院、生命生命、生物与农业学院、白求恩医学部所属学院)前卫南区唐敖庆楼C区549室;
第三组(电子学院、通信学院、物理学院、仪电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数学学院)前卫南区唐敖庆楼D区316室;
第四组(机械学院、汽车学院、材料学院、交通学院、管理学院)南岭校区逸夫教学楼A区202室;
第五组(地球学院、地探学院、建工学院、环资学院)朝阳校区地质宫417室;
第六组(农学部所属各学院),汇报时间及地点由农学部教务处安排。
二、汇报要求
1、国家级项目(汇报项目名单及顺序见附件)以PPT形式汇报,每个项目演示与介绍5分钟,专家点评3分钟。
2、各项目汇报人提前30分钟到指定会场,国家级项目参与学生必须参加汇报会,同时欢迎热衷于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其他学生参加汇报会。
附件: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期检查汇报名单
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 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期检查汇报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