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09-11-9 16: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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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09〕101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强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我校本科实验室建设经费的投资效益,保障本科实验教学急需,根据《关于加强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管理的通知》(校教字〔2009〕35号),现将2010年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建设范围
1.满足2010春季、秋季学期及2011春季学期新开实验项目所需、急需更新、急需增加台套的实验仪器、教学软件、自制实验平台、实验教学多媒体课件的项目;
2.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3.吉林省大学生创新实践基地创新实践平台建设项目。
二、申报项目要求
每个申报建设的项目应针对单项实验教学需求,其最大建设单元为同一实验室、课程或实践教学环节。公共基础课程申报立项,须按各校区教学需求分别申报。
三、项目论证与审批
申报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须经申报单位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小组论证后申报,提交《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立项申报书(2010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小组由本科教学主管院长(主任)、实验室工作主管院长(主任)、学科带头人、技术专家等组成。各单位应按照实施学分制和实验教学改革及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建设规划,根据实验教学计划的安排,依照本科实验教学大纲进行建设项目论证,科学提出申报项目设备需求。仪器设备型号或性能的论证,以能够满足本科实验教学最基本要求为准,仪器价格参照近期询价。
对各单位申报的建设项目,教务处组织专家对项目的前期论证进行可行性及合理性评定,做出结论性意见。根据年度经费额度、学校教学发展要求,教务处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学校鼓励各教学单位配套建设,并优先执行配套项目。
四、时间安排
1.教学单位论证阶段:自本通知发出起至2009年12月25;
2.提交材料:2009年12月30日前,教学单位提交附件所列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及word格式电子版),至教务处实习与实验教学科,联系人姜湧,办公电话:85166413,邮箱:jyong@jlu.edu.cn。
3.学校专家论证时间:2010年1月7日开始,教务处组织专家论证。
望各教学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项目论证及申报工作,准时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1. 2010年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2.金沙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3.开不出的实验项目报告表
4.达不到实验分组要求的实验项目报告表
教 务 处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 附件一:2010年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xls
- 附件二:金沙教学实验室设备类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 附件三:开不出的实验项目报告表.doc
- 附件四:达不到实验分组要求的实验项目报告表.doc
转发范围:校内各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