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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0-05-18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做好2010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的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结合应届毕业生当前的实际情况,现将填报2010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基础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2010年应届毕业生信息中的全部数据均以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网内的高考信息为准。各单位填报毕业生基础信息(信息数据见附件一)时,除民族字段的项目外其他内容不得改动,空缺部分按说明填写。
二、2010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将于5月18日开始至19日下班前完成。请各相关教学单位按时间要求严格把关、做好毕业生信息的校对(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和上报,否则该生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无法获得毕业及学位证书。
三、关于姓名的审核及更正:
1、因入学后改名造成“姓名” 与审核数据库内姓名不符的,需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部门(分局、市局)更改姓名审批手续(复印件请加盖红章,否则按无效处理)。
2、名字中有生僻字的,请用拼音代替。
四、关于身份证号的审核及更正:
1、审核信息库内的学生本人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号的出生日期信息相符。
2、申请更改身份证号码的毕业生,请将更正的身份证号码填写在“更改身份证号信息”字段内,并提供(市、县)公安部门(分局、市局)更改身份证号码的审批手续(复印件请加盖红章,否则按无效处理)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户籍证明而不提供更改身份证号码审批手续的按无效处理。
3、无身份证号的请将信息补全。
五、数据库内无审核信息:
括号内所列(降级、休学、退学试读、体育特招生、预科生、漏报学生、转专业或其他)的毕业生,如果所附数据信息内无此人信息,需提单独的毕业生数据信息(格式见附件二)。
六、数据库内有审核信息但学院无此学生:
已知原因的按实际情况在“学籍变动信息”字段内填写:
1、已退学
2、未报到
3、转专业到其他学院
4、降级到下一年级
5、休学到下一年级
6、转学到其他学校
7、已毕业或结业
8、死亡
未知原因的在“学籍变动信息”字段内填写:“无此人”
七、涉及到专业变动的审核原则:
1、入学后因各种原因更改专业的,请将新专业名称填入“更正专业信息字段”字段。
2、专业方向名称不完整或不正确的,请将正确的专业方向名称填入“专业方向字段”。
关于毕(结)业条件的审核及学位授予条件:
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8学分的全校公共选修课,毕业论文暂按通过审核),经考试合格,可颁发毕业证书。毕业答辩未结束的学院,暂按答辩通过审核。
2、本次审核结束前仍有课程不及格的暂按结业审核。
3、凡金沙全日制按国家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后可按《金沙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授予学士学位(在校期间受记过及其以上处分,毕业时不授予学士学位)。
4、即日起接收各学院2008-2009届结业换发毕业及补授学士学位证书的申请。
九、数据信息填写说明:
必填项目(下面未列出的项目不得修改):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专业类别 理学、法学、工学…...等。
港 澳 台 香港、澳门、台湾。
毕结业结论 毕业、结业。
是否有学位 有、无。
民 族 民族有误可以直接修改,无需证明。
学 院 学院名称空缺或错误的可以直接修改。
备 注 以上未能概括的其他问题。
审核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5月18日下班前,毕业资格审核时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办(东荣大厦915)联系。
联系电话:85166361或13604330917
注:请各班学委务必联系本人核对相关信息,审核信息参见附件。另,本次核对为毕业前最后一次核对,如不及时上报更改信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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