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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普通本(专)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0-08-18 点击数: 来源:
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普通本(专)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0-8-18 8:30:25 字号:

校教字〔2010〕72号

校内各学院:

远程网上招生录取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由教务处和监察处共同组织进行。由于我校新生数量大,学科专业分布广,新生入学复查工作任务繁重。为做好这项工作,特提出如下要求:

1、各学院须成立由主管本(专)科招生工作院长为组长及有关人员参加的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小组,严格认真地做好已报到入学新生的复查工作和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生的统计工作。

2、各学院须按照“新生复查工作说明” (见附件1)的要求,认真核对新生的入学报到证、学生档案(高中阶段档案、高考档案、艺术类考生须核对专业加试报考登记表)、身份证等与新生本人是否一致,并将复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2)于2010年9月22日前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3、文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含广播影视编导);艺术学院的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体育学院的运动训练等专业相关的学院,还须认真核对面试时的影像资料。

4、报送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学生名单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学院务必抓紧做好。对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新生,应当事先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延期入学时间最长为两周;若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请各学院负责新生工作的负责人及时和未报到的新生取得联系,做到心中有数,及时反馈,并将未报到新生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于2010年9月15日前报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5、各学院的复查工作小组应认真负责,细致工作。对复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工作程序处理。对复查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学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

附件:

1、金沙2010年新生复查工作的几点说明

2、金沙2010年新生复查情况反馈表

3、金沙2010级未报到新生统计表

教 务 处

监 察 处

2010年8月18日


附件
  1. 附件一:金沙2010年新生复查工作的几点说明.doc
  2. 附件二:金沙2010年新生复查情况反馈表.doc
  3. 附件三:金沙2010级未报到新生统计表.doc
转发范围:校内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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