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第三学期开学教学准备和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务科 发表于2011-08-10 14:41:48 点击:93
各教学单位:
2010—2011学年第三学期的教学工作即将开始,本学期为短学期教学,自8月15日至9月18日共五周。为落实好短学期教学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对开课前教学准备和开学第一周教学检查等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课准备
各校区教务办在8月12日前要组织所在校区的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中心教学副主任)、校级督学员及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等相关人员对开学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项目包括:各教学楼灯光、桌椅、多媒体设备;实验室的实验设备、实验条件;课程设计教室的教学设施、设计条件;实习准备和实习安排等,要做到全面检查,万无一失。如发现存在问题,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保证在开课前解决问题。
二、教学安排与落实
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的时间开课。开课前各学院教学副院长(教学中心教学副主任)应对本单位的教学准备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安排,认真落实有关事宜。教学秘书应认真核对课表,及时将本学期“教师任课通知单”发到任课教师手中,特别对于本学期开设的专家讲座要落实到位。各教学单位在开课后一周内将任课教师开课的教学周历(教学进程表)、教案、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和课程简介收齐,以电子版和书面文本的形式在本学院存档备案。
三、开学教学检查
开学的第一周,各教学单位领导、院级督学员及教学秘书要有计划地到教学楼对本单位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校督学员、教务处(含校区教务办、农学部教务处)各科室人员组成检查组,按教务处的统一安排到各校区教学楼进行检查。检查内容:短学期各专业课程安排是否合理、本学期开课情况、学生到课率、课堂教学准备以及课堂、实验、实习、设计的教学纪律等情况。
检查结束,以校区为单位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向全校通报。学校教学检查组的人员安排情况见附件。
四、学籍管理及预警
各学院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统计,按《金沙本科学分制管理办法》《金沙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做好相应的学籍预处理和学业预警,对于需要重修的学生采取提前告知,提醒学生及时重修、重考,以保证学生按期完成学业。
五、试卷复查工作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上学期期末考试的试卷复查工作将在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的第二周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试卷复查相关准备工作。
六、第三学期退、补选课
本学期退、补选课时间安排在8月23—26日,各年级具体选课时间详见2011年3月30日《关于做好2011年夏季学期(短学期)2008级、2009级、2010级本科生课程计划录入、排课、选课相关工作的通知》。
七、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
双学士学位教育将于8月22日开始授课,请各校区教务办(农学部教务处)协调各开办学院做好排课、授课等相关教学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和教学检查工作,以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端。
附件:2010—2011学年第三学期开学教学检查人员安排
教 务 处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