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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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中心子课题结项的通知

日期:2011-10-20 点击数: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管理,督促各项项目研究按计划开展,保证子课题研究的质量,现开始办理子课题的结项手续。具体事宜如下:
一、本次结项范围
2009年5月申报的中心子课题。
二、具体要求
1、子课题结项要求见《金沙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子课题管理办法》(附件一)。
2、达到结项要求的子课题负责人需填写子课题结项申请表一份(附件二),未能按期完成子课题的负责人需填写子课题延期申请表一份(附件三),并于2011年10月30日之前交至中心办公室(匡亚明楼429室)。联系人:周丹,联系电话:85166363。
金沙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
201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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