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秋季学期“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
定汇报会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1-9-20 8: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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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字[2011]65号
校内各教学单位:
根据《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办法》(校发〔2008〕56号)和《关于组织二○一一年秋季学期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1】60号)要求,学校将于2011年9月23日举行金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汇报会,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汇报会形式
本次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结题鉴定按学部与学科特点分五个小组分别进行,采取答辩方式,申请结题项目须以PPT形式汇报,介绍5分钟,专家提问3分钟。
二、各小组答辩时间与地点
1.人文学部所属各学院、社会科学学部所属各学院:9月23日下午13:30,前卫南区唐敖庆楼C区549室;
2.工学部学部所属各学院、地球科学学院、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建设工程学院:9月23日下午13:30,前卫南区唐敖庆楼D区308室;
3.信息学部所属各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仪器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9月23日下午13:30,前卫南区唐敖庆楼楼D区 314室;
4.医学部所属各学院、化学学院:9月23日下午13:30,前卫南区唐敖庆楼A区509;
5.农学部所属各学院由农学部教务处自行组织。
三、其他说明
1.此次结题答辩会为先答辩后审查材料,要求申请本次结题鉴定的所有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在研国家级项目负责人以及校级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2.全校大学生可根据兴趣自由旁听答辩会。
附件:分组情况及答辩顺序名单
金沙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领导小组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日
附件
- 分组情况及答辩顺序名单.xls
转发范围:校内各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