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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4-17 点击数: 来源: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组织毕业年级学生重修考试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2-4-16 16:16:30 字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精神,马克思主义学院承担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Ⅰ》等课程的重修考试将于2012年5月10日在前卫校区统一进行。本学期毕业班重考只安排这一次,学生只允许参加一次考试,若选择参加本次考试,且成绩仍不合格,不得参加本学期以开课程的期末考试,未达到退学或降级条件的2012年应届毕业学生和往届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考试,其他年级的学生不得参加,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带学生证。《形势与政策Ⅱ》本学期正常开课,将在6月中上旬安排期末考试,有需要重考的同学请与2010级学生一起参加期末考试。请相关学院及时通知每个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并与4月26日前将参加各科考试的学生名单及人数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公室,以便组织考试及试卷准备。联系电话:85151045。

考试安排如下: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月10日15:30—17:30 前卫校区三教六阶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5月10日13:30—15:30 前卫校区三教一阶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5月10日15:30—17:30 前卫校区三教一阶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5月10日13:30—15:30 前卫校区三教十三阶

形势与政策Ⅰ 5月10日15:30—17:30 前卫校区三教六阶

教务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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