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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入201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计划及排课的通知

日期:2012-11-06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录入2013年春季学期本科生课程计划及排课的通知

教务科 发表于2012-11-05 15:57:03 点击:65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13年春季学期课程安排事宜,现将本科生课程计划录入、排课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课时间

1.11月6日-11月8日,各学院在“金沙数字化校园信息平台”(学分制教务管理系统,简称“正方系统”)-“专业计划管理”,查询教学任务,填写相关课程信息。春季学期教学共十六周(2009级开课学期为‘11’,2010级开课学期为‘8’,2011级开课学期为‘5’,2012级开课学期为‘2’。起止周根据课程的‘总学时’和实际排课周数来填写,本学期排课起止周数的范围是‘01-16’。“是否短学期” 及“允许开课学期”的选项都无需填写)。

2.11月9日-11月16日,各校区开课单位落实“计划任务安排”。

3.11月19日-12月7日,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教务办排课。

4.11月19日-11月30日,前卫校区、南湖校区安排教学中心公共课程。

5.12月3日-12月7日,前卫校区、南湖校区相关学院在系统上排专业课并录入排课任务,系统上排课步骤和排课所需教室资源咨询前卫校区教务办。

6.12月11日—12月14日,前卫校区教务办对各学院所录入的排课任务进行调整。

二、注意事项

1.南岭校区工学部、南湖校区通信学院、前卫校区 (体育学院、电子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数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学院、材料物理专业将在本学期开设“军事理论”课程,需要所在的校区学院录入“军事理论”课程信息, “周学时周数”为“2.0-0.0”,“起止周”为“01-08”。

2. 各学院在录入各年级本科生课程计划时,须按照2009版本科生培养方案进行录入,课程代码以“ab”字母开头,录入时请仔细核对。

3.学生选课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教学单位和校区教务办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和注意事项,做好落实教学任务、排课工作,确保春季学期课程录入和排课工作顺利进行。

课程录入和排课期间如有问题请与各校区教务办联系:

前卫校区教务办:迟老师 王老师 电话:85168996

南岭校区教务办:孙老师 电话:85095115

朝阳校区教务办:周老师 电话:88502241

新民校区教务办:李老师 电话:85619272

 教 务 处教务科:邹老师 电话:85168962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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