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补充通知
教学研究科 发表于2013-03-19 13:56:40 点击:1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对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成果完成截止时间调整为2013年2月底;
二、成果完成人调整为不超过7人;
三、校级成果奖项设置调整为特等奖(10项左右)、一等奖(50项左右)、二等奖(50项左右)。
五、学校拟于4月中旬组织成果答辩工作,请各项目做好答辩准备,成果主要完成人采用PPT汇报,汇报时间为8分钟。
联系电话:85166422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