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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第二轮答辩及填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

日期:2013-04-28 点击数: 来源:
关于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第二轮答辩及填报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
材料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3-4-27 16:13:30 字号:

各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委员会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专家组评议结果,学校决定于5月9日进行校级教学成果第二轮答辩(答辩时间:2013年5月9日;答辩地点:行政楼320会议室),通过专家评审确定校级教学成果特等奖项目。答辩范围为拟评选为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部分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1)。第二轮答辩按照吉林省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有关要求进行,以《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相关材料为依据。答辩采取PPT形式汇报,每个项目10分钟。

按照第七届省级教学成果奖有关要求,学校决定推荐拟获得本届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66个项目参加吉林省教学成果奖评选。请成果完成人按照有关要求填报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于2013年5月7日前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3,填报说明见附件2),纸质一式7份,并附电子文档;

2.《教学成果科学总结》(5000字左右),纸质一式7份,并附电子文档;

3.《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简况表》(见附件4),只需提交电子文档;

4.教学成果如为教材,还须提交样书(一式2本或2套);

5.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一份,装订成册。

成果完成人将每项成果的《推荐书》、《科学总结》装订在一起,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上述材料统一放在一个档案袋内,并将《推荐书》封面(复印件)贴于档案袋正面。每项成果需要提交的所有电子文档,以一个文件夹制作成压缩文件,并以“学院-第一完成人”文件名命名,文件发送至lixiny@jlu.edu.cn。

请各成果完成人根据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要求,对现有成果内容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如成果名称有变更,成果完成人必须提前报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办公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批准,电话85166422。

附件:

1. 参加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第二轮答辩项目名单

2.《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

3.《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4.《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简况表》

教务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1. 附件1:参加第七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第二轮答辩项目名单.doc
  2. 附件2:《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填报事宜说明.doc
  3. 附件3:《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doc
  4. 附件4:《第七届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简况表》.doc
转发范围: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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