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教务科 发表于2012-12-31 08:38:36 点击:333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教学已进入期末,为加强学生学业监督管理,保证学生在各阶段能顺利完成教学要求;毕业年级学生及时了解本人的学习情况,按时参加重修考试(重考),根据《金沙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现对本科学生的学业预警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学生学业的监督管理,对本学期有预警通报的学生给予关注,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与学生及时沟通,引导和督促并帮助学生做好期末复习及考核。
二、根据学校2011年11月25日《教务处关于自2009级本科生起不再组织毕业前重考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学生按时完成学业,请各教学单位特别关注毕业班学生及其他年级学生本学期的重修考试。对本学期开设的课程,督促学生参加期末重考。未参加本学期选课,学院可先组织学生报名,将参加考试学生名单报教学单位。考试成绩由教学单位统一报教务处,统一由教务处录入成绩。
三、下学期学校将不再单独组织毕业年级学生毕业前考试,课程未通过的学生参加开学学校组织的退补选选课,若有个别学生参加校外实习,错过选课,经学院审核批准,可直接参加其他年级该学期课程的期末考试。请各教学单位同样要给予这些学生特别关注。
四、根据《金沙本科学生学业预警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第四条(三)款“学生至毕业前一学年开学,修读各类课程所获得主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分仍低于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的35学分及以上,有无法正常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可能的”要给予预警。请各教学单位特别关注这部分学生,及时督促学生参加期末重考。
五、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将学校的有关要求通知学生,以便学生及时参加期末考试,按时完成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要求,保证学生顺利毕业。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