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推荐2014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校外推
荐工作的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3-9-10 15:07:16
字号:大 中 小
近期学院将会公布2010级各专业排名,请有意推免同学关注学院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推荐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前期准备工作,针对学生成绩考核排名推荐要求,8月29日教务处下发了《关于核对2014年应届本科学生成绩的通知》。成绩核对工作于9月6日结束,从9月10日开始学校将陆续办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学生校外推荐审核、盖章工作,请各学院在近期将各专业学生推免成绩排名情况在学院进行公布,并将排名名单(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教务处教务科,同时通知学生办理校外推荐免试的有关事宜。
一、出具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
1、校外推荐工作采取院长负责制,由学院指派专人负责办理。
2、所推荐的学校或科研机构必须是教育部指定有接收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校和科研院所。
3、各学院按照《金沙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的要求,对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进行成绩排名。
4、申请推荐“直博”免试的学生均占用各专业外推指标,为此,在学生成绩排名时要统一排序。推荐申请表(或推荐信)成绩排名处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5、由于向校外推荐人数多于教育部下拨我校外推名额数,为此,各学院应明确告知学生有推荐资格(即学校给出具推荐函件的)并不代表有推荐名额,推荐名额内的人选要严格按学生成绩和学院外推指标来确定。
6.本着对所推荐学校或科研机构负责,学校为每位申请的学生只提供两个单位的推荐申请表(或推荐信)盖章。
二、推荐函件办理程序
1、有推荐资格的学生到拟接收单位的网站上下载《 XX学校接收2014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学生的推荐资格,填写推荐意见和学生成绩排名,学院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学生持《申请表》到教务处办理推荐盖章事宜。
3、学生接到接收函后将函件交到所在学院,学院根据学生排名和外推名额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教务处
二○一三年九月十日
转发范围:各教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