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金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
团的通知
提交部门:团委 提交时间:2013-9-18 15: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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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字〔2013〕138号
各学院:
按照团中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的规定,现就我校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团员选拔工作的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拔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考核和选拔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二、遴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201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的选拔: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有志愿服务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推免成绩排名为所在专业前1/2之内(含二分之一),以各学院推免研究生成绩排名为准,专业课程不能出现两科以上(不包含两科)不及格,且截至报名日起已补考或重修通过。
3.掌握一定的教学方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党员和学生干部、具有一定志愿服务经历的注册青年志愿者优先考虑。
4.外语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校内外语1~4级考试平均成绩达到65分以上;
(2)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三、遴选名额:12人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用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各学院推荐名额原则上:本科生总人数500以下限推荐1人(含500),500-1000限推荐2人(含1000),1000人以上推荐3人。经校团委和学生所在学院同意,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可以单独申报,不占用所在学院推荐名额。
五、遴选程序
1.学生自愿申报。对于各学院及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申报人,由校团委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有关条件进行审核。
2.联系接受学院。各学院推荐的申报人、校级学生组织推荐的申报人需通过接收学院组织的相关考核并被同意接收后,方可参与支教团选拔;报名表需接收学院院长或主管研究生招生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材料和调查情况,确定拟考核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4.“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笔试、综合面试和试讲,确定推荐名单。
六、几点说明
1.“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名额列入接收学院当年硕士生招生名额。
2.申报学生认真阅读《金沙研究生支教团管理与培训办法》(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工作办法》(附件2);通过选拔考核成为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团员必须签订《金沙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承诺书》(附件3),进入支教团的学生不得擅自放弃支教服务。
3.申报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2)成绩单及学院排名榜单;(教务处出具的统一制式成绩单,需加盖成绩专用章、教务处公章)(3)金沙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承诺书。
4.申报材料与9月24日前交到校团委办公室(田家炳活动中心A座201室)。
联 系 人:张尧
联系电话:85168361
共青团金沙委员会
2013年9月18日
附件
- 附件1:第十六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docx
- 附件2: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工作办法 .doc
- 附件3:金沙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承诺书.doc
- 附件4: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工作办法 .doc
转发范围: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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