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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复查工作的

日期:2013-09-18 点击数: 来源:
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复查工作的
通知
提交部门:教务处 提交时间:2013-9-18 9:26:58

我院试卷复查具体安排时间:9月22日 上午:8:30 劳动与社会保障系 下午:13:30 哲学系 心理学系 9月23日 上午:8:30 社会学系 地点:东荣大厦908会议室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考试过程的监控管理,切实提高试卷评阅及管理质量,学校将在本学期第二周对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的期末考试试卷进行复查。现就本次试卷复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复查项目及要求

1、试卷复查项目包括:考试命题、考试试卷A、B两套、标准答案或评分要点、试卷评阅、试卷分析、成绩登录、成绩单及考试相关材料的归档等考务管理的各个环节。

2、试卷复查要求:请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主任)组织学院的院级督学员、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以及相关教师按照考试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考试试卷的自查、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工作安排

1、试卷复查工作将在9月24—26日(星期二—星期四)进行。试卷复查小组由校级督学员、教务处、各校区教务办、农学部教务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在每个教学单位检查时间为两小时,到各教学单位检查的具体时间和各校区检查人员的分组情况由各校区教务办、农学部教务处安排,并请在9月23日前将安排情况通知到各教学单位和相关检查人员。

2、公共教学中心试卷检查归属校区安排如下:

中心校区:公共数学教学中心、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公共化学教学中心、公共计算机教学中心

南岭校区:机械设计教学中心

朝阳校区:物理教学中心

南湖校区:马克思主义学院

三、总结和通报

试卷复查工作结束后,各校区教务办(处)要以校区为单位对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于9月30日前将文字总结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教务处质量评估科。学校将对本次试卷复查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将复查结果向全校通报,以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工作。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复查工作人员安排

 

教 务 处

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1.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复查工作人员安排.doc
转发范围: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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