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13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3〕93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决定举办2013年教师英语(PETS-5)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提高教师英语水平及运用英语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同时为国家留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储备人选。
二、培训对象
1.2013年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均可自愿报名参加培训。
2.其他教师也可报名参加。
三、培训形式及内容
培训采取半脱产的形式,培训内容围绕PETS-5级,以听力、阅读理解、语法、写作为主。总学时为125学时。
四、授课教师
聘请我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及英语(PETS-5)考官任教。
五、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要求2013年新参加工作的教师参加2013年12月份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中的英语(PETS-5)考试,并达到《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六、上课时间和地点
上课时间:2013年9月16日(星期一)~12月2日(星期五),共十二周。每周一、二、四、五下午13:30—16:00上课。
上课地点:新民校区,具体地点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七、其他
教师英语(PETS-5)培训班委托公共外语教育学院举办,上课地点、报名及材料费等具体事宜请与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办公室联系。
公共外语教育学院办公室地址:前卫南区外语楼一楼113室
联系电话:85166291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