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学院申报时间为2014年3月3、4、5日三天,逾期不候。请按规定时间报名。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学生的专业兴趣,拓展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扩大学生二次选择专业的范围和机会,切实保证有特长的优秀学生转到新专业以更大地发挥潜能,学校将开展2013级本科学生的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依据《金沙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实施办法》(校发〔2003〕74号,2006年4月28日修订)的有关精神,现对考试选拔转专业有关工作规定如下:
一、工作原则
考试选拔转专业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是学校开展工作的宗旨。对这项工作学校实施总体安排和分段指导,各学院全面考核,积极接收,并有计划力争增加学生的选择机会,适度扩大接收学生的专业范围,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学习热情。
坚持执行“规定时间,公布计划,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双向选择,宏观控制”的原则。在本次转专业工作中继续实行考试按大科类出题、增设多个平行志愿的改革方案,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转专业选择机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考试选拔转专业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主 要由教务处教务科承担,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
各学院成立转专业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小组成员由5-7人组成。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学院教学委员会相关人员担任,负责组织本学院拟接收学生的转专业面试和学习能力的综合考核。监督小组由学院书记任组长,成员学院拟定,负责对面试选拔的规范性进行监督。学院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组成报教务处备案。
三、组织报名工作
(一)学院制定接收计划
学院之间转出和接收人数可分别达到各学院2013年各专业招生总数的10%。除特殊专业外,各专业都要按照学校规定的比例制定转专业接收计划。
(二)学院报名工作要求
学生可以兼报1—3个考试科目相同的专业志愿,作为平行志愿,即大类相同。考试科目不同的专业不得兼报。
学院按专业对申请转出学生第一学期的学习成绩进行排序,择优推荐,排序名次张榜公布,同时报教务处,并提前把排序推荐办法告知学生。
学院上报计划和学生的报名名单时以数据库形式,共上报两个DBF库:专业录取计划库、学生基本信息库。
(三)报名条件
符合《金沙本科学生考试选拔转专业实施办法》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申请报名,由学院审查,按专业计划择优推荐:
1、通过高考统一录取的2013级全日制本科生;
2、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全部合格(无不及格);无违纪及其他纪律处分;
3、按专业名次排序,不超过专业人数的20%;
4、符合拟转入专业当年国家和学校所规定的体检标准。若拟转入专业当年招生有特殊要求,学生还必须满足其要求。
四、考试选拔与录取办法
(一)综合推荐成绩
综合推荐成绩由转专业考核笔试成绩及学院面试表现评定成绩两部分组成,综合推荐成绩最后的核准由学生转入学院来完成。其中学校组织的转专业笔试成绩占综合推荐成绩的60%,学院面试表现评定成绩占综合推荐成绩的40%。
(二)笔试组织及考试科目
转专业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科目为大学外语和综合科目两科,其中大学外语100分,占转专业笔试总成绩的40%;综合100分,占转专业笔试总成绩的60%。
大学外语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综合科目按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校进行分类出题;综合考试命题注重考察学生现有知识和能力,大学外语、高等数学以现有大学所学知识为主,其余科目以基础知识(高中阶段知识)为主。
综合卷 所含科目及所占比例 建议对应的学科门类、学院、专业
种类 科目一 科目二
人文类 语言文学基础,65% 哲学与历史学基础,35% 哲学、文学、历史学
政法类 语言文学基础,65% 法学与政治学基础,35% 法学、行政学
经管类 高等数学C 65% 政治经济学,35% 经济学、管理学、农林经济
管理、物流管理
物理类 高等数学B,65% 普通物理,35% 理学、工学、地学、信息学
化学类 高等数学B,65% 普通化学,35% 理学、工学、地学、农学
医学类 普通生物学,65% 普通化学,35% 医学,农学、生命科学学院
各学院应根据各个专业的授予学位门类及专业特点,从上述综合卷中选定其中的一类。
(三)本次转专业考试将采取以转专业考试笔试成绩作为转入的选拔依据,以第一学期课程考试成绩专业排名作为转出选拔依据。
考试成绩评定结束后,学校在校园网上公布学生笔试成绩和单科与总分面试最低控制线,并根据学生转专业考试笔试总成绩,以及各专业转出计划数,参照学生所报志愿次序,按专业接收名额的120%向有关专业提出建议人选。如果学生出现前一个志愿进入接收计划的120%,并且后一个志愿也同时进入接收计划的100%范围的情况,则由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提前做出选择。
(四)接收学院的选拔考试转专业领导小组组织对建议人选进行面试,面试时注重考察学生学习新专业的潜在能力和特殊专长,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有序评定。
学院按照接收计划和综合推荐成绩最终确定拟录取人选。
(五)学校审批通过后,向全校公布。
五、转专业要求
学生转专业后,在转入的新专业同一年级就读。跨学科大类转专业的学生,可根据学院意见及学生本人意向确定就读年级。转专业学生必须补修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一年级应修课程,接收学院要有针对性地对转入的学生加强指导,帮助学生尽早补齐所缺课程。
六、转专业考试工作程序
(一) 2013年12月13日前各学院上报各专业录取计划库(附件1)和拟接收转专业学生情况登记表(附件2);
(二)2013年12月25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学院各专业接收人数、各专业的考试科目;
(三)2014年3月3日学院组织学生报名,学生填报《金沙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附件3)一式二份,各学院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核,收取转专业测试费200元/人;
(四)2014年3月6日前学院将《审批表》、转专业测试费分别报教务处、财务处,学生基本信息库(格式见附件4)和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成绩专业排名汇总表(附件6)一并报上,要求学生基本信息库由学院录入,信息准确。汇总表由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
(五)3月13日各学院统一领取准考证;
(六)3月15日学校组织转专业考试。学生各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将在学生准考证上注明,并在校园网上公布;
(七)3月21日前在校园网上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单科与总分面试最低控制线和各专业建议人选名单。拟接收学院领取学生名单及《审批表》等有关材料;
(八)3月27日前各学院组织教学委员会专家组面试,确定拟录取人选。面试前将时间、地点提前两天上报教务处教务科。上报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及有关审批材料;
(九)4月1日转专业公示期结束,学生到新专业学习。转专业学籍变动由学校统一办理,相关事宜届时见学校通知。
为保证本次考试选拔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单位遵照以上工作程序安排做好各阶段的工作。
联系部门:教务处教务科,电话:85168962。
附件:1. 专业录取计划库结构
2. 拟接收转专业情况登记表
3. 金沙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4. 学生基本信息库结构
5. 专业代码库
6 .转专业学生第一学期成绩专业排名汇总表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