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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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10-18 点击数: 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选聘工作按《金沙2013年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指标

学校根据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确定2013年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数。学校将评审名额直接下达到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原则上每个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1个名额。

二、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申请人填报材料(2013年10月21日至10月28日)

本次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使用《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材料。申请人使用本人账号、密码(忘记账号、密码者,请到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处查询)登录“金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http://gim.jlu.edu.cn),在页面左侧《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处点击进入后,选择“申报博导”选项,进入填报页面。

所填报的科研成果时间范围为2008年9月至2013年9月;所填报的科研项目时间范围为2010年9月至2013年9月。填报完成后,点击“申请提交”按钮进行提交。

2.培养单位审核(2013年10月29日至11月1日)

各培养单位应指定专人对申请人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操作步骤如下:

(1)培养单位使用本单位账号、密码登陆“金沙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页面中间下方《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处点击进入后,选择“博导申报信息审核”选项,进入培养单位审核页面;

(2)点击申请人工作证号对本单位每位申请人填报的申请材料逐项进行审核,并保存审核意见;

(3)进入“审核意见”页面,在“学院审核意见”栏点击“通过”或“不通过”,并进行保存。

(4)全部审核工作完成后,打印《金沙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供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使用。

3.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2013年11月4日至11月6日)

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金沙2013年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办法》在学校下达的评审指标内对申请人进行评审。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本学科的具体情况,在满足所属学部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高要求和更具可操作性的《选聘博研究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该细则应提前通知到所有申报人)进行评审。

“学科表决票”和“学科统计票”由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单位打印,并加盖学位办公室公章。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评审结束后,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单位在《研究生导师管理系统》的“学科审核”栏中录入审核结果,并打印《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汇总表》。

4.申报人材料网上公示(2013年11月7日至11月9日)

学位办公室对经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材料在“博导选聘公示平台” (http://gim.jlu.edu.cn/yjsy/new/xwyxk/)予以公示。

5.材料报送(2013年11月8日前)

各相关单位将下列材料报送学位办公室:

(1)各培养单位报送《金沙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表》,一式25份;

(2)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单位报送《申请担任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经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签字的《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按学部标准评审的单位不必提交);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审表决票和统计票。

6.校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小组对各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的申请人进行审核。

7. 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时间另行安排)。

联 系 人:吕晓声

联系电话:85166261

电子信箱: lvxs@jlu.edu.cn

附件:1.金沙2013年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办法

2.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

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18日

金沙2013年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办法.doc

选聘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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